吕刑(是什么时候兴起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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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1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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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吕刑,是什么时候兴起的?
古代的“五刑”兴起于什么时候?
从文献记载看,帝舜的时候就有了。
《书·舜典》:“五刑有服。”
《舜典》,是汉以后的人从《尧典》里分离出来的,因为帝尧传位于舜,于是就专门立《舜典》载录他的功绩。其功绩之一,就是明确了如何施行“五刑”。
“五刑”,是“实刑”,也是“肉刑”。所以,有必要插上几句,说说“象刑”。
先秦典籍载,说亘古时期在“实刑”或“肉刑”之前,还曾有过“象刑”。
《荀子·正论》曰:“世俗之为说者曰:治古无肉刑,而有象刑。墨黥(qing),慅(cao)婴,共艾毕,菲对屦(ju),杀赭衣而不纯,治古如是。”
这说的,是尧舜之时不用“肉刑”,而是以怪异的衣饰表示五种“刑罚”,象征惩治,以示耻辱。
不过,古代亦有不赞同此种对“象刑”的解释者。
《汉书·刑法志》解释《书·益稷》的“象刑惟明”说:“所谓‘象刑惟明’者,言象天道而作刑,安有菲屦赭衣者哉?”
班固说,“象刑”的含义,是根据天道而制定刑罚,以作为人们的行为规范。
这个说法,可能更可信。
《舜典》中,多次讲到了“五刑”,但并未细说究竟是哪“五刑”。
最早明确阐明“五刑”这五种刑罚的,是《尚书·吕刑》。
《吕刑》记载的,是与西周姬姓祖先长期通婚的姜姓之吕氏分支,对祖先姜姓和姬姓同拥大禹为宗神的历史,重点讲述了在与蚩尤及后代斗争中确定“五刑”刑罚的过程。由此,被认为是中国刑罚实践和理论的滥觞。
《吕刑》中,将“五刑”具体分为“墨、劓(yi)、剕(fei)、宫、大辟”。
在《周礼·秋官·司刑》中,“五刑”则分为“墨、劓、宫、刖(yue)、杀”。
值得注意的是,甲骨文中,“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”五种刑罚皆有记载。
从文献记载看,西周也普遍实行以上“五刑”。
具体来说——
“墨”,是于被惩罚者面部或额上刺刻并以墨涂之的刑罚。
“劓”,是割掉被惩罚者鼻子的刑罚。
“剕”,亦称“刖”,是断足的刑罚。
“宫”,是破坏被惩罚者生殖机能的刑罚,所谓男子割势、妇女幽闭。
“大辟”,即处死之刑罚。
汉代,是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大变革时期。
西汉初年,即以“鞭笞”、“杖打”代替“五刑”中的一些刑罚。
尽管至东汉末,商周以降的“肉刑”尚未彻底废除,但传统“五刑”制度已发生很大变化。
汉以后,经魏晋南北朝,屡有去复“肉刑”之议,且对原有“五刑”频加更定。
北齐,确定了“鞭、杖、耐(后为徒)、流、死”之为“五刑”。
再至隋唐,见于商周记载的“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”之“五刑”制度,彻底为“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”之“五刑”制度取代。
明清,沿用隋唐刑制未改。
据此,关于中国古代“五刑”,通常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——即,商周之后的“五刑”,称为“前五刑”或“旧五刑”;隋唐至明清的“五刑”,称为“后五刑”或“新五刑”。
有人称前一阶段为“奴隶制五刑”,后一阶段为“封建制五刑”。这个说法,似不可取,因为现在通常认为,商周亦属于封建制社会。
2. 五虐之刑的意思?
指大辟、割鼻、断耳、宫、黥等五种酷刑。滥用五刑以残民故谓“五虐”。
出处
《书·吕刑》:“苗民弗用灵,制以刑,惟作五虐之刑曰法。杀戮无辜,爰始淫为劓、刵、椓、黥。”
孔传:“三苗之主,顽凶若民,敢行虐行,以杀戮无罪,於是始大为截人耳、鼻,椓阴,黥面,以加无辜,故曰五虐。”
《北史·隋纪下》:“淫荒无度,法令滋彰,教绝四维,刑参五虐。”
唐·元稹《郊天五色祥云赋》:“由五常以厚五德,正五刑以去五虐。”
3. 西周定罪量刑原则?
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。
《礼记 曲礼上》记载:“耄和悼,虽有罪不加刑焉。”耄,“八十、九十曰耄”。悼,“七年曰悼。”就是说,7岁以下,80、90岁以上的人,其行为虽然构成犯罪,但不施加刑罚。这是从犯罪主体的意识能力考虑施用刑罚的问题。根据犯罪主体的行为能力,有区别的加以定罪量刑,对维护西周奴隶主阶级专政,是起着积极作用的,在中国法制史上也是应予肯定的。
区分眚、非眚,非终、惟终。
《尚书 康诰》记载周公对康叔的诰诫:“人有小罪,非眚,乃惟终,……乃不可不杀。”“乃有大罪,非终,乃惟眚灾,……时乃不可杀。”眚,过失;非眚,故意;惟终,惯犯;非终,偶犯。这段话的意思是:有人罪过虽小,但他是故意或一贯的犯法,乃不可不杀。反之,犯了大罪,但不是故意,而是过失或偶犯,亦可不杀。西周统治者能够注意到犯罪者的主观状态在定罪量刑中的意义,这在中国法制史上也是具有进步意义的。
“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”
《礼记 王制》:“凡听五刑之讼……意论轻重之序,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。”这段话的大意是:凡断狱,官吏要考虑犯罪者罪行严重的程度,谨慎测度罪人的动机,以区别量刑的轻重。这是从犯罪者主观动机的善恶,对社会危害的大小,来考虑量刑轻重。
罪疑从轻。
《礼记 王制》:“附从轻,赦从重。”附,施也,指施刑之时,如此人所犯之罪在轻重之间,可轻可重,则施之以轻刑,这就是所谓的“罪疑惟轻”。赦从重,是指所犯之罪而由故意入重罪,故赦时,可从重罪以上而赦之。又《尚书 吕刑》规定:“五刑之疑有赦,五罚之疑有赦。”孔颖达疏引《正义》曰:“刑疑有赦,赦从罚也;罚疑有赦,赦从免也。”即对“正于五刑”而有可疑者,可减等按“五罚”处理;如按“五罚”处理仍有可疑之处,则予以赦免。
“刑罚世轻世重”。
这原则最早规定在《尚书 吕刑》篇:“轻重诸罚有权,刑罚世轻世重”。意思是:对犯罪者惩罚的轻重可灵活掌握,可以根据社会的具体请况,决定适用惩罚的轻重。据晚出的《周记 秋官 大司寇》则作了具体说明。西周统治者即采取“刑新国,用轻典;刑平国,用平典;刑乱国,用重典”,所谓“三国三典”原则。即在新占领的地区,政权初建时,用刑应偏重轻缓,以稳定人心。在国家安定时,用刑应平和,宽严适中,使民众各安其业。当国家动乱不安定时,则应用重典,以治乱世,用严刑峻罚来稳定社会秩序。这是奴隶主阶级在长期司法实践中的经验总结。这一原则对后世封建王朝的刑罚适用曾产生深远影响。
4. 太监是怎么来的?
太监,一说起这个职业往往都是影视剧中的各种形态,娘娘腔、小白脸、风骚态等等,总之给人的感觉就是不爽,而很多影视剧也已太监的形象作为最终的坏蛋,总是说这个太监,那个太监的,那太监到底是怎么来的呢?
太监原指宦官中的高级官员,而现今指古代被阉割生殖器后失去性能力的人,专供古代都城皇室役使的男性官员,太监则又称宦官、阉人、寺人、内官等等。而他们的出现也是因为太监能做很多宫女做不了的事情,太监力气也大于宫女,但皇室又防止太监与后宫嫔妃、宫女出现乱搞的情况,于是才有了自宫的出现。
商周时期:最早的记载太监的出现,最早至少是在商朝,因为甲骨文中就有对太监的描述。
而宦官的制度出现在先秦时期,在《诗经》、《周礼》、《礼记》中都有关于宦官的记载,周王朝和各个诸侯国都开始设置宦官,而在这时的太监,都被称作为“寺人”、“内竖”等。
但是这时候的太监,大多数都是由战俘和犯了法被宫刑之人中产生的,因为他们在当时的地位是最低的,只能做一些打杂、跑腿之类的活。
秦汉时期:地位有所提高,但要必须阉割到了秦汉时期,“官宦”一词成为了太监的专属名词,而且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,更是将宦官有少府管辖,这时的太监地位就有所提高,否则也不会出现赵高的“指鹿为马”事件。
西汉建立之后,刘邦就吸取秦亡的教训,以文人来充中常侍,以抑制宦官的势力,这样的做法确实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,但是在汉元帝之后,宦官势力开始复萌。
东汉时,开始皇帝身边的中常侍全部由宦官来担当,这时宦官的地位又进一步得到提升,但是这时的宦官必须全部“阉割”,因为在东汉之前,只有接触到后宫的宦官才需要阉割,其它的宦官是不需要的,实施全面阉割,也让宦官们开始真正的形成自己的集团,而东汉时期的宦官开始为皇帝传达诏令、掌理文书、几乎时刻在皇帝身边,而东汉外戚势大,宦官也就成为了皇帝制约宦官的“工具”,也致使东汉末年出现“十常侍之乱”。
唐宋时期:“太监”一词出现唐宋时期,宦官由内侍省、掖廷局、宫闱局、奚官局、内仆局、内府局管理多个机构进行管理,在唐太宗时期,宦官最高可官居三品,唐中宗时期的宦官,在七品以上的甚至高达七千多人,这也让宦官从政达到了一个顶峰,而安史之乱之后,有的一些有功的宦官,甚至被封王爵,位列三公,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封王拜相的第一个宦官李辅国。
但是唐朝的太监一般涉及外庭政治,没有多大的行政权力。唐朝的宦官对于全国的一般具体行政事物,对于财政事物,很少有干预。唐代宦官的专权,对于全国的影响,不像东汉和明代那样严重。 宋代也设内侍省,由宦官主管。但宋代宦官干政的现象不如外戚专权严重。
而唐朝时期开始出现“太监”一词,但是太监并不是形容所以宦官的,只有地位高的人才能称之为“太监”或者“大监”,其余的还是称之为宦官。
明朝时期:宦官的又一顶峰时期,“太监”正式成为代名词明朝,在宦官问题上大致分为两个阶段,明成祖朱棣之前和明成祖朱棣之后。
第一阶段:因为朱元璋对宦官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,甚至禁止宦官兼职任何文武官衔,并将警示牌悬挂在宫中,且明示不许干政,在这一些阶段的太监可以说又回到了最底层。
第二阶段:明成祖朱棣继位之后,因为启用了不少宦官,最著名的当属——郑和,而皇帝的信任,也让宦官的地位逐渐开始发生改变,在朱棣的支持下宦官甚至开始执掌东厂,从事特务活动。
宦官的当政,也让明朝成为了继东汉之后宦官当政的又一顶峰时期,有建立短命机构西厂的汪直,差点亡国的“土木堡事变”的王振,又有权倾朝野的刘瑾、魏忠贤等人,这些人的出现宦官的机构达到顶峰,不但设有外三监,另设内十二监,可以说国家方方面面宦官皆涉及到。
这时的宦官,稍微有权有钱的开始娶妻,产生了大量的“对食”、“菜户”的现象,而明朝末年,太监已经完完全全成为了宦官的代名词,宦官一词正式退休。
清朝时期:严格控制太监权利,反映出太监的艰苦生活清朝时期虽然太监的人数达到了一个高峰,但是清朝也吸取明朝亡国的教训,开始学习朱元璋所立的规矩,制定了符合自己的规定,同时也加大了对太监的管理,甚至违反规定者,内务府可先斩后奏,这也就是清朝大太监为什么被直接处死的原因。这样的做法也使得清朝在拥有大量的太监下,也没有出现西汉和明朝那样的宦官专权。
清朝时期,很多穷苦家人,都迫于生计,才将自己孩子往宫中送,这样是为了有条活路,但是却给孩子留下了一辈子的痛,清朝离现今时间比较近,很多照片以及太监们自己的口述,也反应出做太监的痛苦和艰辛,而很多倍驱逐出宫的太监,因为不能像正常人一样,大多数人选择了出家做和尚,以得栖息之地。就连清朝最著名的太监李莲英在出宫后,也过得非常贫苦,死的很是凄惨。
太监的出现是皇家需求的产物,但是也反映出在封建王朝时期,贫苦人民的无奈和悲哀,给与他们身体上和心理上的极大摧残。
5. 一个口加于读什么?
一个口加于是:“吁”。
吁 读音有:xū、yù。
吁 xū
【叹】
(形声。从口,于声。本义:表示惊怪、不然、感慨等)同本义〖oh〗
王曰:“吁!来!有邦有土,告尔祥刑。”——《书·吕刑》
吁!惊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王曰:“吁,来!…”——《史记·周本纪》
吁!是何言欤?——《法言·君子》。注:“吁!骇叹之声。”
又如:吁咈(表示不以为然之意);吁咈都俞(吁咈,吁俞。用以赞美君臣间论政之和洽。见《书·尧典》);吁嗟(表示忧伤或有所感;表示赞美)
吁 xū
【动】 叹息,叹气。
香车辗尽关山日,弹罢琵琶只自吁。——《明珠记》
又如:吁唏(吁嘘。嘘唏,叹息);吁气(叹气);吁嗟(哀叹;叹息);吁嗟(慨叹);吁然(感叹的样子);吁叹(叹息;哀叹);吁嘻(感叹)
吐〖breatheout〗。如:吁呵(口中默念);吁吸(嘘气与吸气;呼吸);吁呼(指吐气);吁荼(谓散发出温暖之气);吁气(呼气,吐气)
云何吁矣。——《诗·周南·卷耳》
另见yū;yù
吁吁 xūxū
喘气声。如:气喘吁吁
吁 yū
【象】
吆喝牲口的声音
另见xū;yù
吁
籲
yù
【动】
呼天而告
夫知保抱携持厥妇子,以哀吁天,徂厥亡出执。——《书·召诰》
又如:吁天(呼天而告);吁号(呼叫);呼吁(呼告请求援助或主持公道)
另见xū;yū
吁求
yùqiú
呼吁并恳求
吁求各界人士捐助救灾"
6. 佞在古文中是什么意思?
基本字义
1. 有才智,旧时谦称:不~。
2. 善辩,巧言谄媚:~人(有口才而不正派的人)。~幸(以谄媚而得宠幸)。~史(为讨好当权者而歪曲篡改事实的历史)。~臣。奸~。 详细字义 〈动〉 1.(形声。从女,信省。本义:用花言巧语谄媚) 同本义 [be given to flattery] 友直,友谅,友多闻,益矣;友便辟,友善柔,友便佞,损矣。——《论语》 佞,巧谄高材也。——《说文》 佞,巧也。——《广雅》 佞,谄也。——《韩诗外传》 佞之见佞,果丧其田。——《国语·晋语》 为人佞巧。——《史记·周本纪》 以邪导人谓之佞。——《盐铁论·刺议》 焉用佞。——《论语·公冶长》 非佞折狱,惟良折狱。——《书·吕刑》 非佞誉诬谀之徒。——唐·柳宗元《答韦中立论师道书》 2.又如:佞王(奸佞);佞巧(谄佞巧诈);佞感(谄佞,媚惑);佞道(谄佞邪恶之术);佞兑(谄谀取悦);佞禄(以谄谀取媚而获得利禄);佞色(谄媚的表情);佞恶(谄媚邪恶);佞口(谗佞人之口;利口;巧嘴);佞舌(巧嘴;巧舌);佞言(逢迎讨好的话);佞给(巧言善辩);佞慧(善于阿谀奉承而又狡黠)
7. 丽字别称?
丽(麗)lì ㄌㄧˋ
◎ 好看,漂亮:美丽。秀丽。明丽。绚丽。富丽。丽质(女子美好的品貌)。风和日丽。
◎ 附着:附丽。
● 丽(麗)lí ㄌㄧˊ
◎ 〔高丽〕朝鲜历史上的王朝,旧时习惯上沿用指称朝鲜。
◎ 古同“罹”,遭遇。
英文翻译
beautiful
详细解释
丽
麗
lí
【动】
通“罹”。遭遇;落入〖fallinto〗
鱼丽于罶。——《诗·小雅·鱼丽》
另见lì
丽水
Líshuǐ
〖Lishuicounty〗县名。在浙江省南部,瓯江中游
丽
麗
lì
【形】
(形声。从鹿,丽声。其字本作“丽”,后加“鹿”,成为形声字。鹿形丽声,鹿成对,并驾。本义:成群;结伴;成对)
成对。后作“俪”〖formingapairorcouple;inpair〗
丽,两也。——《小尔雅·广言》
丽钩芒与骖蓐收兮。——《汉书·扬雄传上》。师古曰:“丽,并驾也。”
丽马一圉。——《周礼·夏官·校人》
良马五之。——《诗·鄘风·干旄》。孔颖达疏引三国魏·王肃曰:“夏后氏驾两谓之丽。”
自扬、马、张、蔡,崇盛丽辞。——刘勰《文心雕龙》
又如:丽限(指期限的上限与下限);丽偶(对偶);丽辞(对偶的辞句);丽泽(两个沼泽相连)
美丽,漂亮〖fine;beautiful〗
状貌甚丽。——《史记·平津侯主父列传》
妻子衣服丽都。——《战国策·齐策》
天生丽质难自弃。——白居易《长恨歌》
长安水边多丽人。——杜甫《丽人行》
又如:壮丽(雄壮而美丽);秀丽(清秀美丽);丽象(美丽的景象);丽姝(亦称姝丽。美女);丽春园(又叫丽春院。相传是名妓苏卿的住处,后因以称妓院或艺妓、歌女的住处)
华丽,华靡〖magnificent;gorgeous;resplendent〗
恶丽靡而不近,斥芬芳而不御。——《汉书·扬雄传下》
绮丽之艳说。——刘勰《文心雕龙》
又如:丽句(绮靡的文句);丽则(佳美而失法度);丽尔(华丽);丽谯(壮丽的高楼);丽靡(奢靡华丽)
通“厉”。猛烈〖violent〗
西北曰厉风。——《淮南子·地形》
丽
麗
lì
【动】
结伴而行〖goortravelinagroup〗
若其五县游丽辩论之士,街谈巷议,弹射臧否。——汉·张衡《西京赋》
依附;附着〖stickto;adhereto〗
日月丽乎天,百谷草木丽乎土。——《易·离》
丽土之毛。——徐光启《甘薯疏序》
又如:丽水(附着于水中);丽霄(附着在天空);丽紫(着上紫色)
施;加〖bringtobearon;impose〗
越兹丽刑。——《书·吕刑》
又如:丽兵(将武器施加于人)
依法执行〖punishaccordingtolaw〗。如:丽法(施行法律);丽徒(服刑的犯人)
射中〖shoothome〗
射麋丽龟。——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
又如:丽龟(射中禽兽中心脊椎)
依托〖dependon;relyon〗
人无所丽。——《后汉书·张衡传》
系;拴〖tie〗
君牵牲,…既入庙门,丽于碑。——《礼记·祭义》
通“罹”。遭遇〖encounter;suffer〗
鱼丽于罶。——《诗·小雅·鱼丽》
丽
麗
lì
【名】
数,数目〖figure;number〗
商之孙子,其丽不亿。(不止十万。)——《诗·大雅·文王》
另见l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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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吕刑,是什么时候兴起的?
古代的“五刑”兴起于什么时候?
从文献记载看,帝舜的时候就有了。
《书·舜典》:“五刑有服。”
《舜典》,是汉以后的人从《尧典》里分离出来的,因为帝尧传位于舜,于是就专门立《舜典》载录他的功绩。其功绩之一,就是明确了如何施行“五刑”。
“五刑”,是“实刑”,也是“肉刑”。所以,有必要插上几句,说说“象刑”。
先秦典籍载,说亘古时期在“实刑”或“肉刑”之前,还曾有过“象刑”。
《荀子·正论》曰:“世俗之为说者曰:治古无肉刑,而有象刑。墨黥(qing),慅(cao)婴,共艾毕,菲对屦(ju),杀赭衣而不纯,治古如是。”
这说的,是尧舜之时不用“肉刑”,而是以怪异的衣饰表示五种“刑罚”,象征惩治,以示耻辱。
不过,古代亦有不赞同此种对“象刑”的解释者。
《汉书·刑法志》解释《书·益稷》的“象刑惟明”说:“所谓‘象刑惟明’者,言象天道而作刑,安有菲屦赭衣者哉?”
班固说,“象刑”的含义,是根据天道而制定刑罚,以作为人们的行为规范。
这个说法,可能更可信。
《舜典》中,多次讲到了“五刑”,但并未细说究竟是哪“五刑”。
最早明确阐明“五刑”这五种刑罚的,是《尚书·吕刑》。
《吕刑》记载的,是与西周姬姓祖先长期通婚的姜姓之吕氏分支,对祖先姜姓和姬姓同拥大禹为宗神的历史,重点讲述了在与蚩尤及后代斗争中确定“五刑”刑罚的过程。由此,被认为是中国刑罚实践和理论的滥觞。
《吕刑》中,将“五刑”具体分为“墨、劓(yi)、剕(fei)、宫、大辟”。
在《周礼·秋官·司刑》中,“五刑”则分为“墨、劓、宫、刖(yue)、杀”。
值得注意的是,甲骨文中,“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”五种刑罚皆有记载。
从文献记载看,西周也普遍实行以上“五刑”。
具体来说——
“墨”,是于被惩罚者面部或额上刺刻并以墨涂之的刑罚。
“劓”,是割掉被惩罚者鼻子的刑罚。
“剕”,亦称“刖”,是断足的刑罚。
“宫”,是破坏被惩罚者生殖机能的刑罚,所谓男子割势、妇女幽闭。
“大辟”,即处死之刑罚。
汉代,是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大变革时期。
西汉初年,即以“鞭笞”、“杖打”代替“五刑”中的一些刑罚。
尽管至东汉末,商周以降的“肉刑”尚未彻底废除,但传统“五刑”制度已发生很大变化。
汉以后,经魏晋南北朝,屡有去复“肉刑”之议,且对原有“五刑”频加更定。
北齐,确定了“鞭、杖、耐(后为徒)、流、死”之为“五刑”。
再至隋唐,见于商周记载的“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”之“五刑”制度,彻底为“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”之“五刑”制度取代。
明清,沿用隋唐刑制未改。
据此,关于中国古代“五刑”,通常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——即,商周之后的“五刑”,称为“前五刑”或“旧五刑”;隋唐至明清的“五刑”,称为“后五刑”或“新五刑”。
有人称前一阶段为“奴隶制五刑”,后一阶段为“封建制五刑”。这个说法,似不可取,因为现在通常认为,商周亦属于封建制社会。
2. 五虐之刑的意思?
指大辟、割鼻、断耳、宫、黥等五种酷刑。滥用五刑以残民故谓“五虐”。
出处
《书·吕刑》:“苗民弗用灵,制以刑,惟作五虐之刑曰法。杀戮无辜,爰始淫为劓、刵、椓、黥。”
孔传:“三苗之主,顽凶若民,敢行虐行,以杀戮无罪,於是始大为截人耳、鼻,椓阴,黥面,以加无辜,故曰五虐。”
《北史·隋纪下》:“淫荒无度,法令滋彰,教绝四维,刑参五虐。”
唐·元稹《郊天五色祥云赋》:“由五常以厚五德,正五刑以去五虐。”
3. 西周定罪量刑原则?
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。
《礼记 曲礼上》记载:“耄和悼,虽有罪不加刑焉。”耄,“八十、九十曰耄”。悼,“七年曰悼。”就是说,7岁以下,80、90岁以上的人,其行为虽然构成犯罪,但不施加刑罚。这是从犯罪主体的意识能力考虑施用刑罚的问题。根据犯罪主体的行为能力,有区别的加以定罪量刑,对维护西周奴隶主阶级专政,是起着积极作用的,在中国法制史上也是应予肯定的。
区分眚、非眚,非终、惟终。
《尚书 康诰》记载周公对康叔的诰诫:“人有小罪,非眚,乃惟终,……乃不可不杀。”“乃有大罪,非终,乃惟眚灾,……时乃不可杀。”眚,过失;非眚,故意;惟终,惯犯;非终,偶犯。这段话的意思是:有人罪过虽小,但他是故意或一贯的犯法,乃不可不杀。反之,犯了大罪,但不是故意,而是过失或偶犯,亦可不杀。西周统治者能够注意到犯罪者的主观状态在定罪量刑中的意义,这在中国法制史上也是具有进步意义的。
“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”
《礼记 王制》:“凡听五刑之讼……意论轻重之序,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。”这段话的大意是:凡断狱,官吏要考虑犯罪者罪行严重的程度,谨慎测度罪人的动机,以区别量刑的轻重。这是从犯罪者主观动机的善恶,对社会危害的大小,来考虑量刑轻重。
罪疑从轻。
《礼记 王制》:“附从轻,赦从重。”附,施也,指施刑之时,如此人所犯之罪在轻重之间,可轻可重,则施之以轻刑,这就是所谓的“罪疑惟轻”。赦从重,是指所犯之罪而由故意入重罪,故赦时,可从重罪以上而赦之。又《尚书 吕刑》规定:“五刑之疑有赦,五罚之疑有赦。”孔颖达疏引《正义》曰:“刑疑有赦,赦从罚也;罚疑有赦,赦从免也。”即对“正于五刑”而有可疑者,可减等按“五罚”处理;如按“五罚”处理仍有可疑之处,则予以赦免。
“刑罚世轻世重”。
这原则最早规定在《尚书 吕刑》篇:“轻重诸罚有权,刑罚世轻世重”。意思是:对犯罪者惩罚的轻重可灵活掌握,可以根据社会的具体请况,决定适用惩罚的轻重。据晚出的《周记 秋官 大司寇》则作了具体说明。西周统治者即采取“刑新国,用轻典;刑平国,用平典;刑乱国,用重典”,所谓“三国三典”原则。即在新占领的地区,政权初建时,用刑应偏重轻缓,以稳定人心。在国家安定时,用刑应平和,宽严适中,使民众各安其业。当国家动乱不安定时,则应用重典,以治乱世,用严刑峻罚来稳定社会秩序。这是奴隶主阶级在长期司法实践中的经验总结。这一原则对后世封建王朝的刑罚适用曾产生深远影响。
4. 太监是怎么来的?
太监,一说起这个职业往往都是影视剧中的各种形态,娘娘腔、小白脸、风骚态等等,总之给人的感觉就是不爽,而很多影视剧也已太监的形象作为最终的坏蛋,总是说这个太监,那个太监的,那太监到底是怎么来的呢?
太监原指宦官中的高级官员,而现今指古代被阉割生殖器后失去性能力的人,专供古代都城皇室役使的男性官员,太监则又称宦官、阉人、寺人、内官等等。而他们的出现也是因为太监能做很多宫女做不了的事情,太监力气也大于宫女,但皇室又防止太监与后宫嫔妃、宫女出现乱搞的情况,于是才有了自宫的出现。
商周时期:最早的记载太监的出现,最早至少是在商朝,因为甲骨文中就有对太监的描述。
而宦官的制度出现在先秦时期,在《诗经》、《周礼》、《礼记》中都有关于宦官的记载,周王朝和各个诸侯国都开始设置宦官,而在这时的太监,都被称作为“寺人”、“内竖”等。
但是这时候的太监,大多数都是由战俘和犯了法被宫刑之人中产生的,因为他们在当时的地位是最低的,只能做一些打杂、跑腿之类的活。
秦汉时期:地位有所提高,但要必须阉割到了秦汉时期,“官宦”一词成为了太监的专属名词,而且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,更是将宦官有少府管辖,这时的太监地位就有所提高,否则也不会出现赵高的“指鹿为马”事件。
西汉建立之后,刘邦就吸取秦亡的教训,以文人来充中常侍,以抑制宦官的势力,这样的做法确实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,但是在汉元帝之后,宦官势力开始复萌。
东汉时,开始皇帝身边的中常侍全部由宦官来担当,这时宦官的地位又进一步得到提升,但是这时的宦官必须全部“阉割”,因为在东汉之前,只有接触到后宫的宦官才需要阉割,其它的宦官是不需要的,实施全面阉割,也让宦官们开始真正的形成自己的集团,而东汉时期的宦官开始为皇帝传达诏令、掌理文书、几乎时刻在皇帝身边,而东汉外戚势大,宦官也就成为了皇帝制约宦官的“工具”,也致使东汉末年出现“十常侍之乱”。
唐宋时期:“太监”一词出现唐宋时期,宦官由内侍省、掖廷局、宫闱局、奚官局、内仆局、内府局管理多个机构进行管理,在唐太宗时期,宦官最高可官居三品,唐中宗时期的宦官,在七品以上的甚至高达七千多人,这也让宦官从政达到了一个顶峰,而安史之乱之后,有的一些有功的宦官,甚至被封王爵,位列三公,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封王拜相的第一个宦官李辅国。
但是唐朝的太监一般涉及外庭政治,没有多大的行政权力。唐朝的宦官对于全国的一般具体行政事物,对于财政事物,很少有干预。唐代宦官的专权,对于全国的影响,不像东汉和明代那样严重。 宋代也设内侍省,由宦官主管。但宋代宦官干政的现象不如外戚专权严重。
而唐朝时期开始出现“太监”一词,但是太监并不是形容所以宦官的,只有地位高的人才能称之为“太监”或者“大监”,其余的还是称之为宦官。
明朝时期:宦官的又一顶峰时期,“太监”正式成为代名词明朝,在宦官问题上大致分为两个阶段,明成祖朱棣之前和明成祖朱棣之后。
第一阶段:因为朱元璋对宦官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,甚至禁止宦官兼职任何文武官衔,并将警示牌悬挂在宫中,且明示不许干政,在这一些阶段的太监可以说又回到了最底层。
第二阶段:明成祖朱棣继位之后,因为启用了不少宦官,最著名的当属——郑和,而皇帝的信任,也让宦官的地位逐渐开始发生改变,在朱棣的支持下宦官甚至开始执掌东厂,从事特务活动。
宦官的当政,也让明朝成为了继东汉之后宦官当政的又一顶峰时期,有建立短命机构西厂的汪直,差点亡国的“土木堡事变”的王振,又有权倾朝野的刘瑾、魏忠贤等人,这些人的出现宦官的机构达到顶峰,不但设有外三监,另设内十二监,可以说国家方方面面宦官皆涉及到。
这时的宦官,稍微有权有钱的开始娶妻,产生了大量的“对食”、“菜户”的现象,而明朝末年,太监已经完完全全成为了宦官的代名词,宦官一词正式退休。
清朝时期:严格控制太监权利,反映出太监的艰苦生活清朝时期虽然太监的人数达到了一个高峰,但是清朝也吸取明朝亡国的教训,开始学习朱元璋所立的规矩,制定了符合自己的规定,同时也加大了对太监的管理,甚至违反规定者,内务府可先斩后奏,这也就是清朝大太监为什么被直接处死的原因。这样的做法也使得清朝在拥有大量的太监下,也没有出现西汉和明朝那样的宦官专权。
清朝时期,很多穷苦家人,都迫于生计,才将自己孩子往宫中送,这样是为了有条活路,但是却给孩子留下了一辈子的痛,清朝离现今时间比较近,很多照片以及太监们自己的口述,也反应出做太监的痛苦和艰辛,而很多倍驱逐出宫的太监,因为不能像正常人一样,大多数人选择了出家做和尚,以得栖息之地。就连清朝最著名的太监李莲英在出宫后,也过得非常贫苦,死的很是凄惨。
太监的出现是皇家需求的产物,但是也反映出在封建王朝时期,贫苦人民的无奈和悲哀,给与他们身体上和心理上的极大摧残。
5. 一个口加于读什么?
一个口加于是:“吁”。
吁 读音有:xū、yù。
吁 xū
【叹】
(形声。从口,于声。本义:表示惊怪、不然、感慨等)同本义〖oh〗
王曰:“吁!来!有邦有土,告尔祥刑。”——《书·吕刑》
吁!惊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王曰:“吁,来!…”——《史记·周本纪》
吁!是何言欤?——《法言·君子》。注:“吁!骇叹之声。”
又如:吁咈(表示不以为然之意);吁咈都俞(吁咈,吁俞。用以赞美君臣间论政之和洽。见《书·尧典》);吁嗟(表示忧伤或有所感;表示赞美)
吁 xū
【动】 叹息,叹气。
香车辗尽关山日,弹罢琵琶只自吁。——《明珠记》
又如:吁唏(吁嘘。嘘唏,叹息);吁气(叹气);吁嗟(哀叹;叹息);吁嗟(慨叹);吁然(感叹的样子);吁叹(叹息;哀叹);吁嘻(感叹)
吐〖breatheout〗。如:吁呵(口中默念);吁吸(嘘气与吸气;呼吸);吁呼(指吐气);吁荼(谓散发出温暖之气);吁气(呼气,吐气)
云何吁矣。——《诗·周南·卷耳》
另见yū;yù
吁吁 xūxū
喘气声。如:气喘吁吁
吁 yū
【象】
吆喝牲口的声音
另见xū;yù
吁
籲
yù
【动】
呼天而告
夫知保抱携持厥妇子,以哀吁天,徂厥亡出执。——《书·召诰》
又如:吁天(呼天而告);吁号(呼叫);呼吁(呼告请求援助或主持公道)
另见xū;yū
吁求
yùqiú
呼吁并恳求
吁求各界人士捐助救灾"
6. 佞在古文中是什么意思?
基本字义
1. 有才智,旧时谦称:不~。
2. 善辩,巧言谄媚:~人(有口才而不正派的人)。~幸(以谄媚而得宠幸)。~史(为讨好当权者而歪曲篡改事实的历史)。~臣。奸~。 详细字义 〈动〉 1.(形声。从女,信省。本义:用花言巧语谄媚) 同本义 [be given to flattery] 友直,友谅,友多闻,益矣;友便辟,友善柔,友便佞,损矣。——《论语》 佞,巧谄高材也。——《说文》 佞,巧也。——《广雅》 佞,谄也。——《韩诗外传》 佞之见佞,果丧其田。——《国语·晋语》 为人佞巧。——《史记·周本纪》 以邪导人谓之佞。——《盐铁论·刺议》 焉用佞。——《论语·公冶长》 非佞折狱,惟良折狱。——《书·吕刑》 非佞誉诬谀之徒。——唐·柳宗元《答韦中立论师道书》 2.又如:佞王(奸佞);佞巧(谄佞巧诈);佞感(谄佞,媚惑);佞道(谄佞邪恶之术);佞兑(谄谀取悦);佞禄(以谄谀取媚而获得利禄);佞色(谄媚的表情);佞恶(谄媚邪恶);佞口(谗佞人之口;利口;巧嘴);佞舌(巧嘴;巧舌);佞言(逢迎讨好的话);佞给(巧言善辩);佞慧(善于阿谀奉承而又狡黠)
7. 丽字别称?
丽(麗)lì ㄌㄧˋ
◎ 好看,漂亮:美丽。秀丽。明丽。绚丽。富丽。丽质(女子美好的品貌)。风和日丽。
◎ 附着:附丽。
● 丽(麗)lí ㄌㄧˊ
◎ 〔高丽〕朝鲜历史上的王朝,旧时习惯上沿用指称朝鲜。
◎ 古同“罹”,遭遇。
英文翻译
beautiful
详细解释
丽
麗
lí
【动】
通“罹”。遭遇;落入〖fallinto〗
鱼丽于罶。——《诗·小雅·鱼丽》
另见lì
丽水
Líshuǐ
〖Lishuicounty〗县名。在浙江省南部,瓯江中游
丽
麗
lì
【形】
(形声。从鹿,丽声。其字本作“丽”,后加“鹿”,成为形声字。鹿形丽声,鹿成对,并驾。本义:成群;结伴;成对)
成对。后作“俪”〖formingapairorcouple;inpair〗
丽,两也。——《小尔雅·广言》
丽钩芒与骖蓐收兮。——《汉书·扬雄传上》。师古曰:“丽,并驾也。”
丽马一圉。——《周礼·夏官·校人》
良马五之。——《诗·鄘风·干旄》。孔颖达疏引三国魏·王肃曰:“夏后氏驾两谓之丽。”
自扬、马、张、蔡,崇盛丽辞。——刘勰《文心雕龙》
又如:丽限(指期限的上限与下限);丽偶(对偶);丽辞(对偶的辞句);丽泽(两个沼泽相连)
美丽,漂亮〖fine;beautiful〗
状貌甚丽。——《史记·平津侯主父列传》
妻子衣服丽都。——《战国策·齐策》
天生丽质难自弃。——白居易《长恨歌》
长安水边多丽人。——杜甫《丽人行》
又如:壮丽(雄壮而美丽);秀丽(清秀美丽);丽象(美丽的景象);丽姝(亦称姝丽。美女);丽春园(又叫丽春院。相传是名妓苏卿的住处,后因以称妓院或艺妓、歌女的住处)
华丽,华靡〖magnificent;gorgeous;resplendent〗
恶丽靡而不近,斥芬芳而不御。——《汉书·扬雄传下》
绮丽之艳说。——刘勰《文心雕龙》
又如:丽句(绮靡的文句);丽则(佳美而失法度);丽尔(华丽);丽谯(壮丽的高楼);丽靡(奢靡华丽)
通“厉”。猛烈〖violent〗
西北曰厉风。——《淮南子·地形》
丽
麗
lì
【动】
结伴而行〖goortravelinagroup〗
若其五县游丽辩论之士,街谈巷议,弹射臧否。——汉·张衡《西京赋》
依附;附着〖stickto;adhereto〗
日月丽乎天,百谷草木丽乎土。——《易·离》
丽土之毛。——徐光启《甘薯疏序》
又如:丽水(附着于水中);丽霄(附着在天空);丽紫(着上紫色)
施;加〖bringtobearon;impose〗
越兹丽刑。——《书·吕刑》
又如:丽兵(将武器施加于人)
依法执行〖punishaccordingtolaw〗。如:丽法(施行法律);丽徒(服刑的犯人)
射中〖shoothome〗
射麋丽龟。——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
又如:丽龟(射中禽兽中心脊椎)
依托〖dependon;relyon〗
人无所丽。——《后汉书·张衡传》
系;拴〖tie〗
君牵牲,…既入庙门,丽于碑。——《礼记·祭义》
通“罹”。遭遇〖encounter;suffer〗
鱼丽于罶。——《诗·小雅·鱼丽》
丽
麗
lì
【名】
数,数目〖figure;number〗
商之孙子,其丽不亿。(不止十万。)——《诗·大雅·文王》
另见l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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